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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

发布单位: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: 2026-01-08 15:33 浏览次数: 字体: [ ]

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,立足综合行政执法职能,以党建为引领、以规范执法为核心、以服务民生为导向,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、数字化、专业化建设。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。

一、夯实理论武装,筑牢执法根基

(一)强化政治担当,压紧压实责任

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,坚持党政同责,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。把依法治县工作与本部门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、同安排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。明确责任,统一思想,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,迅速抓好各项任务部署落实,明确责任股室,压实职责任务,以高度的责任感、使命感把依法治县工作抓细抓实。

(二)加强法治学习,提升法治素养

根据2025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相关任务要求,我局把学法纳入了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,坚持落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心学习组会前学法制度,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等法律法规,通过学习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。同时坚持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软件加强法治学习,按时完成年度学法计划。

(三)落实“三项制度”,推动执法规范

按照依法有序、科学规范、便捷高效的原则,紧密联系实际,突出问题导向,鼓励探索创新,积极稳妥实施,通过推行三项制度工作,聘用1名法律顾问全程指导服务,着力解决当前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,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、合法规范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,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为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化建设筑牢良好的法治基础。通过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台账填报系统上传执法案件,及时更新调整系统内执法人员信息,实现数据共享。

(四)彰显法治温度,突出服务为主

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,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,严格按照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》《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》等切实规范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行为,促进依法行政,积极推行“721”工作法,全面落实“首违不罚”工作原则,对情节轻微违法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,累计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3起,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传递执法温度,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。同时积极协调处置市民群众关于施工噪音、占道经营等投诉问题,及时有效化解双方矛盾,维护经营秩序,优化营商环境,为我县发展增添活力。

(五)优化城市治理,改善人居环境

针对县城环境整治重点,联合公安、交通等部门,聚焦校园周边、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,开展占道经营、乱贴乱挂等专项整治50余次,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,劝导规范各类违规行为370余起,清理乱堆乱放130余处;组织20次专项摸排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1179处,清理整改17处,拆除其中3处存在安全隐患广告店招;配合县委宣传部对户外公益广告专项排查6次,配合拆除59处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公益广告,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顽疾。

(六)立足监管职责,提高执法效能

按照相关职能职责,坚决承担起行业监管责任,主动担当履职。依托四川省电子政务网平台,推行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,2025年度“一站式”办理行政许可40件,处理各类投诉148起。配合住建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11次,检查相关场所40余家次,查处燃气安全领域案件1件,以严格执法筑牢安全防线。在重点领域执法中,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累计处置涉嫌违法建设行为23起,立案查处12起,拆除违法建设面积400余平方米,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蔓延。全年行政处罚办结量共14件,处罚金额共计33.505万元,其中一般程序13件,罚款33.485万元。

(八)深化普法宣传,增强工作实效

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“谁执法、谁普法”的原则,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放在执法工作的首位,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。梳理掌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不断积累知识、提升水平,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。坚持开展“每周学法讲法”活动,制定详细的政策法规学习计划,理论学习和执法实务培训交替进行,采取日常自学与分层次分类别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模式,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律法规视频培训、执法案卷互查互评等一系列活动10余次。同时结合“12·4”国家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,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等组织的宣传活动,通过发放宣传册、现场解答等方式,普及法律知识,传播法治理念,全年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,覆盖人数3000余人。

二、存在的问题与不足

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距离上级部署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是存在一定差距。

一是法治运用有待强化。运用法律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度还不足,法治观念、法治意识仍需增强。

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强化。法律专业人员力量还不够强,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素质有待提高。

三是执法环境有待改善。部分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存在偏差,缺乏足够的理解和支持,将执法人员视为“管理者”而非“服务者”,对执法工作存在抵触情绪。

三、下一步工作安排

(一)加强依法治理观念。继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,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理的认识,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,促进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、解决问题。

(二)强化执法队伍建设。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;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资格考试制度、职前培训制度;完善执法管理体制和执法人员保障体系。在重点岗位培养懂业务、懂法律、责任心强的专业人才。

(三)深入执法体制改革。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与新划转事项的有序衔接,全面梳理部门权责清单,界定执法职责,规范执法行为,在打造一支“政治坚定、作风优良、纪律严明、廉洁务实”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上下功夫,为芦山高质量发展贡献综合执法力量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1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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