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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明珍,骆大雨,骆大燕,骆正文首次登记公告

发布单位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: 2025-12-03 16:31 浏览次数: 字体: [ ]

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
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 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 2025 年 12 月 23 日之前)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   芦山县政务中心二楼213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联系方式:            0835-5955150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序号

登记申请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面积

用途

备注

1

唐明珍,骆大雨,骆大燕,骆正文

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芦山县芦阳街道火炬社区磨刀骆伙组73号

511826100201JC03075F00010001

宗地面积120㎡/房屋建筑面积:221.49㎡

住宅


登记机构:芦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5年12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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